一、職能職責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行政單位,為大理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下屬單位共有5個,分別為大理州社會保險局、大理州就業局、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大理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大理技師學院(單獨公開)。主要職責是:
1.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管,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州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貫徹實施中央、省、州就業促進政策;負責牽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推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組織開展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擬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建立職業培訓機構網絡,承擔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及監管職能。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標準,并組織和監督實施;統籌擬訂全州范圍內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5.負責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及培訓政策并指導實施,協調、推動中央、省、州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扶貧領域中勞動力轉移脫貧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6.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7.牽頭、組織、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聘用、調配和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人事考試和企事業單位素質測評工作。
8.擬訂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9.負責《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全州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0.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1.綜合管理全州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州委、州政府名義開展的州級表彰獎勵活動。
12.負責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班子成員
盛喜春 黨組書記、局長
凡 青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聯鵬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建業 黨組成員、副局長
寸振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沈 越 黨組成員、駐州人社局紀檢組長
三、內設科室及下設機構
(一)內設科室
1.辦公室
2.黨建辦公室
3.政策法規科
4.規劃財務科
5.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
6.職業能力建設科(大理州職業能力鑒定中心)
7.人力資源流動與人才服務科
8.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9.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10.人事檔案與評比達標表彰科
11.工資福利科
12.人事考試科
13.職工養老保險科
14.居民養老保險科
15.工傷保險科(大理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16.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
17.勞動關系與調解仲裁科(信訪科)
18.勞動保障監察科(大理州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二)下屬單位
1.大理白族自治州社會保險局
2.大理白族自治州就業局
3.大理白族自治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5.大理技師學院
四、辦公地點
辦公地點:大理市龍山行政辦公區
五、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
1.夏時至: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冬時至: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72-2316338
節假日值班電話:0872-23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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