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能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落實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有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承擔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工作,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負責“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平臺的規劃、建設、管理。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編制城鄉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照權限管理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勘查、州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按照權限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有關工作。
(十四)根據州委、州政府授權,對縣市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市自然資源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州林草局。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領導分工
王以恒: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工作,領導局全面工作。
周克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空間規劃、規劃審查、城鄉規劃和信息服務工作。
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科、規劃審查科、城市規劃科、村鎮規劃科、州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州城鄉規劃信息中心。
栗興才:黨組成員、州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州紀委監委駐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楊欣洪: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生態修復、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和和掃黑除惡工作。
分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礦業權管理科、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科、地質勘查管理科。
胡舜紅: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自然資源督察、綜合業務、開發利用、行政審批、法規、信訪、審計、執法監督、土地儲備交易和政務服務工作。
分管州自然資源和規劃總督查辦公室、綜合科(總師辦公室)、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權益科、行政審批科、法規科、執法監督科、州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和政務中心窗口。
李紹波: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事務、財務管理、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監督協調、工會、人事、綜合扶貧、調查監測、確權登記、測繪、耕地保護監督、土地整治和不動產登記工作。
分管辦公室、財務科、監督協調科(黨建辦公室)、人事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國土測繪科、耕地保護監督科、州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州土地整治中心。
三、內設機構
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設2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大理州自然資源和規劃總督查辦公室、總師辦公室(綜合科)、法規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權益科、國土空間規劃科、城市規劃科、村鎮規劃科、行政審批科、規劃審查科、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耕地保護監督科、礦業權管理科、地質勘查管理科、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科、國土測繪科、執法監督科、財務科、監督協調科(黨建辦公室)、人事科。
四、辦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龍山州級行政辦公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節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671000
聯系電話及傳真:0872—231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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